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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调整东北大豆目标价格政策

※发布时间:2017-10-8 21:11: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意见》提出,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

  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调整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改进补贴方式。调整东北大豆目标价格政策,统筹玉米、大豆补贴机制。

  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国家储备规模,优化中央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布局结构,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策性职能作用,严格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跑冒滴漏,确保储存安全。

  《意见》同时明确,继续推进农产品结构调整。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稳定水稻生产能力,扩大优质小麦面积,重点发展强筋弱筋小麦、优质稻谷。

  巩固“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继续适当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因地制宜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巩固主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

  昨日,国家发改委表示,2017年国家将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主体多元的方向,在东北三省和自治区继续实施和完善玉米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同时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

  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通过加强产供销衔接和市场信息发布、支持加工业发展、完善收购贷款信用基金、加强跨区域运输保障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拓宽农民售粮渠道;

  另一方面,完善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对玉米、大豆生产者给予补贴,鼓励增加大豆种植,合理调减非优势产区玉米生产。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大面积“旱改水”,盲目扩大水稻种植。

  国家发改委称,深化玉米收储制度、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重大举措,对优化种植业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还要求,东北地区各级要加强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指导,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质量效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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