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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威胁国有经济安全

※发布时间:2016-11-30 10:02: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雷家骕

  国有企业即资产完全归中央或地方政府拥有的企业,以及国家控股或参股到一定程度的企业。现阶段,国有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这种作用既包括国有经济在质上的优势,又包括其对国民经济运行及发展方向必要的控制力,同时又涉及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配作用。所谓国有经济安全,即国有经济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和能力,能够在国民经济总体结构和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适应变革并持续稳健发展,对我国经济整体的稳健增长和持续发展起主导作用。决定国有经济安全的因素主要是国有经济本身的效率和能力;国有经济在全社会产权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以及国有经济的资产安全和效益状况。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我国的国有经济安全受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严峻挑战。

  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几个估计

  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中占据基础性、主导性、战略性的地位,这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源占有、产业分布、吸收就业、提供财政收入等多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的经济体制结构,但国有经济的基础性、主导性、战略性地位并没有改变。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国有经济占用着70%左右的社会经济资源。截至八五计划期末,20.1万户国有工商企业的资产总额达到9.6万亿元;“六五”、“七五”、“八五”期间,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6.65%、63.28%、66.86%左右。1.2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虽然只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数的2.8%,占全部企业总数的1.5%,但其拥有的固定资产仍然占全国工业固定资产的65%。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中国有经济的资产占59.9%,资本金占51.9%,就业人数占66.5%,总产值占47.1%,增加值占53.8%1。

  国有经济安全从战略上、根本上决定着我国整个经济的安全态势。国有经济安全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其资产安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扩张能力是国有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能否预防和抑制国有资产的直接流失及其益流失,是国有经济安全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有经济总体规模不断扩张,国有经济仍然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居支配地位的同时,国有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资产流失问题已日益严重,对国有经济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在2001中国石油和化工管理论坛上,国务院派驻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李士忠坦言,“从任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到任派驻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使我最为震惊也是感受最深的,就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固然至今无人能精确估算出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的实际数额,但一些测算和审计结果已令人震惊:

  有人估计,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中后期,国有资产流失累计达6000多亿元,平均每年500亿元左右。也有人估计,平均每年流失1000亿元。还有人估计,国有资产每天以3.3亿元的速度流失。还有人估计,我国国有大、中、小型企业损失的净资产的比重高达15.2%、59.4%和52.8%。世界银行则估计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量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至12%。

  有关学者根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资料、抽样调查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推算,得出的基本判断是,从1982年到1992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199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额26000多亿元的1/5,比1992年财政总收入4180亿元还多800多亿元。即便按这个“保守”的数据计算,20世纪90年代我国平均每年流失和损失的国有资产也达500多亿元。1994年全国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有12.4万户,全部资产损失达2231.1亿元,全部资金挂账2206.9亿元,损失与挂账合计达4438亿元,占12.4万户国有工商企业全部资产的10.7%。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收到举报160件,直接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2起,到1996年3月结案8起,这8起案件就为国家挽回损失15亿元,平均每件涉及金额1.9亿元。1996年又查处国资流失案件300余起,挽回损失21亿元。

  2000年,国家审计部门对1290户企业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工商企业因逃废银行债务、资金体外循环、改制运作不规范等问题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高达229亿元,占这些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3.4%。仅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的一组数字即显示,1995年该院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罪案45件,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1000万元;1996年48件,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4000万元;1997年55件,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总额超过1亿元;1998年这个数额更大。

  事实上,究竟国有资产流失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一些国有企业已成“空壳”。换言之,一些国有企业已成为“没有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这对国有经济安全的威胁不言而喻。

  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类型

  朱镕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发生在四个领域,即国有土地转让、企业兼并重组、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针对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中央企业纪工委曾在武汉召开了“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及其对策研讨会”。与会人员认为,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变更过程中的流失;资产投资经营过程中的流失;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流失;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流失;企业营销过程中的流失;企业管理决策中的流失;企业科技成果开发利用中的流失2。

  资产流失的具体形式确实是千奇百怪的:一些国有企业在与外资企业合资或进行企业股份制改造时,故意低估、漏估国有财产价值,然后经理们或从外方获得好处、或直接中饱私囊;股份制改造时,一些经理人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名把国有资产低价卖给或转包给个人,或将应收账款做成“坏账”;一些亏损企业将企业分解,把资金和较好的设备抽出另组企业,而把债务甩在原企业,造成坏帐、烂账的既成事实,然后让银行承担债务损失;一些企事业单位故意将部分国有资产列为账外资产,以便伺机瓜分;一些国有企业利用兴办附属集体企业的机会,先把国有资产无偿地划转给集体企业,再设法转为经理们的个人资产,或是让集体企业无偿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盈利后再集体瓜分;一些企业管理人员甚至公款私存,侵吞所得利息;一些腐败分子通过权钱交易暴富,然后通过国际黑道洗钱,为得到几百万的个人好处,不惜损失企业更多的利益,将变为私产的国有资产或名义上仍属国有资产的财产转移到境外;一些企业经理人虚设应付账款,再以虚开的发票报销冲账,提取现金,贪污公款;以购买原材料为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冲账,再提取现金私吞;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制度缺陷,使得大量国有资产通过种种“合法”途径流入个人口袋。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们已经无法穷尽国有资产流失的种种现象。似乎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已经难以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反成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企业管理体制变革时期往往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高发期,国有资产侵蚀者的作案主体、手段、形式已越来越复杂化、智能化,案件查处难度日益增加。

  无疑,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已严重威胁了我们的国有经济安全。一是惊人的资产流失严重危害了国有经济生存的基础,惊人的资产收益流失严重抑制了国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两者形成合力,进一步危害了国有经济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二是国有资产流失较多的主要是工商企业。一些工商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后,企业很快陷入困境。再加上不少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0%以上,导致一些工商企业陷入债务危机,而其债务危机又殃及到商业银行。事实上,我国现有商业银行多数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银行,商业银行风险增大同样威胁着国有经济安全。

  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已严重威胁了国有经济安全。原因是什么?第一,国有资产的代理人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第二,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完善。有关部门关心(重点监管)的主要是那些经营效益好的企业,轻视监管经营效益差的企业,而后者往往是“穷庙富方丈”。这就必然导致企业“逆向选择”:“我经营的差,你监督的少,侵蚀国有资产的风险更小”。这就不能不加剧一些人“挖国有经济墙角”的现象。第三,缺乏对于国有资产经营者有效的激励和约束。目前不少国有企业的资产流失,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激励不足,经营者就可能通过牟取非法收入而“自我激励”;约束不足,则为经营者“自我激励”提供了制度性空间。“人是利益理性的”。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是当今我国企业家制度的失败。第四,地方政府强行干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典型的是地方政府强行向国有企业“摊派担保”,强制某些国有企业为外资或民营企业担保,但被担保企业恶意违约,不给商业银行还款,导致担保者不得不代其还款,最终造成“被担保企业蚕食国有资产”的恶果。

  客观地看,要真正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及其对国有经济安全的危害,固然“领导是关键、管理是核心、教育是基础”,但最为根本的还是“制度建设”,“制度是保证”。中央企业纪工委一位书记说的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结合,与严格管理、从严治企相结合,实行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严密地加强企业管理;要对企业党员干部进行符合实际、富有说服力的教育”。其中在制度建设方面,关键是要解决好国有资产的代理人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机制,完善对于国有资产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政企分开。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国有资产就可能还要持续流失。

  (作者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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