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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理解有一定差异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以下四种

※发布时间:2021-1-7 8:22:5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结构协调论。结构协调论把产业间的协调置于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中心地位,“协调即合理,合理即协调”的,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各产业内部保持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和内在联系的比例,各产业持续、协调发展,同时各产业之间协调发展”。

  (2)结构功能论。结构功能论以产业结构功能的强弱作为出发点,对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行考察。代表性的观点有“产业结构合理化,其实质是指各产业之间存在较高的聚合质量,即产业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各产业能力之和的整体能力。它包括各产业之间在生产规模上的比例关系和产业之间的关联作用程度”。

  (3)结构动态均衡论。结构动态均衡论重视产业素质与结构的均衡性,并从动态的角度考察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其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就是指产业结构从不合理向合理的发展过程。它是一个动态过程,产业结构合理化就是要促进产业结构的动态均衡”。

  (4)资源结构配置论。资源结构配置论把产业结构视为某种资源转换器,然后,从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结构及利用的角度考察产业结构合理化。“所谓产业结构合理化要求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上,根据消费需求和资源条件,对初始不理想的产业梦见家里着火结构进行有关变量的调整,理顺结构,使资源在产业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

  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产业结构合理化,从静态来讲,就是产业结构的有序协调状态;动态地看,就是指产业与产业之间协调能力的加强和关联水平的提高。这两者都要求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对失衡产业进行调整,使资源在产业间合理配置,以更好地实现产业结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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